本名Eric Patrick Clapton的Eric Clapton,1945年3月30日出生于英国小镇Ripley,从小对蓝调与美国节奏蓝调就有浓厚的兴趣,于是他开始学习吉他。他回忆道:「当时只要能看到Bo Diddley与Chuck Berry一眼,我就高兴的昏了头。所以当我发现Muddy Walters与Robert Johnson时,对我的影响力都很大。
Eric Clapton多彩多姿的音乐生涯始自18岁时自组的Roosters,接着加入因培育出Eric Clapton、Jeff Beck、Jimmy Page这三大吉他手而被封为“传奇性的摇滚团体”的Yardbirds;1965年转往蓝调先驱John Mayall的Bluesbreakers乐团,翌年与Jack Bruce、Ginger Baker组成乐坛首支强力摇滚三人团Cream。1968年摇滚乐坛万众瞩目的第一支超级乐团Blind Faith诞生,Eric亦名列阵中,1970年再组Derek The Dominos,但在这些团体转换期间,Eric也抽空帮John Lennon、Delanie & Bonnie抬轿伴奏。Eric虽然参加或组成过这么多的团体,可是乐团寿命都不长,原因多是由于团员间意见不合或因为每位团员都大有来头导致自大的心理,于是Eric萌生单飞发行个人专辑不再组成大堆头乐团的意念。
60年代早期,参与过数个英国蓝调乐团后,Eric Clapton成为The Yardbirds的一员,该团中的三个团员Eric Clapton、Jeff Beck、Jimmy Page,后来都成为英国这十年来,三位最顶尖的吉他手。他在1966年脱团加入John Mayall的Bluesbreakers,之后,他与贝斯手Jack Bruce与鼓手Ginger Baker成立了Cream,很快的,该团便成为60年代晚期最杰出的摇滚三人组。